记者在周口,听到最多的一个词,便是“规矩”——吃饭有规矩,讲话有规矩,上坟祭祖则规矩众多。
而这些规矩,似乎有些不登大雅之堂,其中一些对女眷的规矩,更是有悖男女平等。若从现代社会的管理逻辑来看,这些规矩,和法律无关,其中一些,可视为“陋习”。
但这些“规矩”,在乡土社会,却犹如法律,逾越不得。比如,在浙江沿海渔村,吃鱼不能翻动,因为渔民出海,“翻”不吉利;又比如,吃饭时,筷子不能竖插进饭碗,那是“供奉死人”,不吉利。这样的规矩,每个中国人都懂得不少。
社会学家费孝通曾言:“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得”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
“祖坟不能动”,便是规矩,对一些人而言,是“铁规矩”。
河南政协委员赵克罗曾多次在微博上炮轰周口平坟,记者在电话中问他如此强烈反对的原因,他先讲自己年年回老家拜祭,从不敢忘。对他个人而言,规矩大于“政策”。
也有人试图在“规矩”和“政策”之间寻求妥协。据媒体报道,河南省民政厅主管殡葬的社会事务处处长彭国平曾建议,先保留三代以内,即父母、祖父母的坟地。
但如今看来,这些规矩,无法不在一些地方直接对冲着现代社会的管理逻辑。甚至,“规矩”成“迷信”,让人情何堪。
有乡土思维,可以理解。但乡土思维应否成为一种人人供奉、遵而照行、主导甚至决定现代社会管理运作的“乡土逻辑”?
移风易俗,好事如何办好,或在工作能否更细致,考虑能否更贴民情实际。处于这样的环境中的现代社会管理者,制定政策之初,便须充分考虑到基层的所谓“规矩”和“乡土逻辑”。与此同时,社会舆论尤其是媒体,也应该矛盾中秉持理性、客观中倡导善意,尽力有助于问题向良性发展,尽量有助于社会向现代转型。
千万不能因不当介入与过度放大,导致“平坟复拢坟”成为一种永远的尴尬博弈,无解的现实两难。
因为,类似这样“反复拢推”的纠结,又何止这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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