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近日,马鞍山市物价、水利、质监等11个收费主体单位共同商定缓征或减免收费项目,确定对12项事业性收费实行缓征或免征。


  据了解,此次减免缓征的12项事业性收费分别是:暂缓征收河道滩地临时占用补偿费和铁路护路联防费;涉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交通建设工程实验检测费在现行标准上降低10%;计量检定收费、人才中心摊位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费在现行标准上降低20%;环评、能评、安评、雷评在现行标准上降幅不低于30%。


  为确保缓征或减免的收费项目进一步落到实处,马鞍山市物价局将开展专项检查,查看各涉及单位减免收费政策落实到位情况,该停的必须立即停收,多收的费用必须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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