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安徽省清理规范13项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了清理规范文件;对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进行了调整,举行了听证会,制定了新的收费标准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部署,从2019年12月16日起,全国高速公路全面实施了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拒绝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我省累计劝返超限超载车辆2.2万余辆次。

高速公路入口实施不停车称重检测后,称重检测数据将与高速公路收费发卡系统互联互通,经确认为合法车辆的,收费系统将自动抬杆放行;经确认为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收费系统将禁止发卡和抬杆,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按实际里程收费 部分路段费用降低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ETC车辆和人工交费车辆统一按照实际行驶路径实行精确计费。其中,ETC车辆按途经ETC门架的应收金额以及相关优惠政策实施收费,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分”。MTC车辆根据途经ETC门架的应收金额之和以及相关优惠政策实施收费,在出口混合车道或人工收费车道人工交费时,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元”。

“收费原则就是按照实际里程,精确计费。”皖通高速合肥管理处收费部副部长颜传丽告诉记者,以前从合肥绕城高速集贤路收费站到金寨路收费站、方兴大道收费站到金寨路收费站的费用均是5元,新的费率生成后,收费分别调整为2元、6元,包河大道收费站到金寨路收费站也由5元调整为3元。

计费方式有调整 及时升级获优惠

此次调整,对于货车司机来说,最大的变化是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轴)型收费方式,按照轴数等分为 6 类车型。对单个车辆来说,会出现“有升有降”的情况,合法装载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基本持平,空车负担上升、重车负担下降。

此外,今年实施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新标准对车辆类别体系重新进行了划分。从2020年1月1日起,我省高速公路将开始按照新版车型分类标准收取通行费,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将按一类客车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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