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成员间共济已可通过微信绑定实现,一张卡最多可以给7名直系亲属支付医药费!
一、实施条件个人账户提供人应为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家庭成员特指提供人的直系亲属,包括父亲、母亲、配偶、子女;
个人账户享受人应为我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且待遇状态正常。
二、支付关系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支付关系可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间共济支付、城镇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间共济支付(包括使用本人停保期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处正常参保状态的城乡居民医保医药费用)、城镇职工医保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间的共济支付。 因提供人参保关系转移或注销个人账户被提取的,家庭共济支付关系自动终止。 支付关系建立或解除在“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由提供人自助办理,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直系亲属关系通过提供人承诺方式确认。 三、支付范围家庭共济可用于享受人的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职工生育等政策范围内按规定由个人自付的费用,以及各级医保部门规定的可由个人账户支付的其他费用。 享受人在协议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职工生育等医药费用结算以及在协议商业保险公司购买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无个人账户或账户余额不足时,系统将自动启用已建立共济支付关系的提供人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符合规定的费用。
相关要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一项便民利民的制度设计,提供人应认真执行亲属关系承诺确认制度,务必保证直系亲属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虚假承诺或错误操作,导致的资金损失和其他附带责任,由承诺人承担。 1名提供人同一时间可最多与7名直系亲属建立共济支付关系,限定父亲1人、母亲1人、配偶1人、子女4人。 五、开通时间1、即日起,开通“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家庭共济支付关系建立和解绑功能。 2、共济支付结算时间,即日起先行开通安徽省胸科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共济支付结算功能。2019年12月25日开通所有协议医疗机构家庭共济支付结算功能。
一、实施条件个人账户提供人应为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家庭成员特指提供人的直系亲属,包括父亲、母亲、配偶、子女;
个人账户享受人应为我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且待遇状态正常。
二、支付关系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支付关系可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间共济支付、城镇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间共济支付(包括使用本人停保期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处正常参保状态的城乡居民医保医药费用)、城镇职工医保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间的共济支付。 因提供人参保关系转移或注销个人账户被提取的,家庭共济支付关系自动终止。 支付关系建立或解除在“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由提供人自助办理,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直系亲属关系通过提供人承诺方式确认。 三、支付范围家庭共济可用于享受人的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职工生育等政策范围内按规定由个人自付的费用,以及各级医保部门规定的可由个人账户支付的其他费用。 享受人在协议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职工生育等医药费用结算以及在协议商业保险公司购买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无个人账户或账户余额不足时,系统将自动启用已建立共济支付关系的提供人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符合规定的费用。
相关要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一项便民利民的制度设计,提供人应认真执行亲属关系承诺确认制度,务必保证直系亲属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虚假承诺或错误操作,导致的资金损失和其他附带责任,由承诺人承担。 1名提供人同一时间可最多与7名直系亲属建立共济支付关系,限定父亲1人、母亲1人、配偶1人、子女4人。 五、开通时间1、即日起,开通“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家庭共济支付关系建立和解绑功能。 2、共济支付结算时间,即日起先行开通安徽省胸科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共济支付结算功能。2019年12月25日开通所有协议医疗机构家庭共济支付结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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