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起草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本记分周期内分别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现场学习考试或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累计最高可减免六分。超过六分的分值不记入下一记分周期。记者从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征求意见稿通过之后,将在全国范围内同步推行,目前发布时间尚不清楚。

申请减免记分不用交纳费用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或者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参加与其最高准驾车型相对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和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考试没有通过可以补考两次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连续学习满五分钟的,计入累计学习时间,三日内累计学习满三十分钟为一次,可以在学习时间届满后七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二十四小时内补考,补考以二次为限。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考试由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二十题,每题答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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