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 天津港“8·12”爆炸事故进入第17天,截至27日下午3时,共发现遇难者145人。事故追责大幕也正式拉开。
最高检27日发布消息称,根据查明的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有11名官员、退休官员、国企高管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厅官7人。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下称“天津交委”)主任武岱等10人涉嫌玩忽职守罪;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巡视员王金文涉嫌滥用职权罪。
专案组发现,王金文违法行使职权,帮助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瑞海公司通过安全评审,致使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通过了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关资质的审批。
被查11人中,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郑庆跃和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称“天津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还参加过新闻发布会。
一些法学和行政学专家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这些被立案侦查者,立案后,免职、撤职、开除公职等行政问责会先行启动。除了刑事追责外,负有直接和间接领导责任的更高级别官员的行政问责也将展开。
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曾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查明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做好遇难人员亲属和伤者安抚工作,维护好社会治安,稳定社会情绪。
交委、安监、海关、天津港等多方被追责
在最高检的通告中,对天津市交委、市安监局,滨海新区安监局、规划和国土局,天津新港海关,天津港(集团)公司等单位的责任进行了厘清。
检方经调查发现,以下单位在此次爆炸中应该承担责任。
【重要声明】:新安热线刊载此文仅为提供更多信息方便网民阅读目的,并不代表新安热线同意文章的说法或描述,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