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此轮治理滥用“特供”标识现象始于两年前。
2011年5月,一家著名食用油品牌在浙江省温州市一家大型超市外做了一幅墙面广告,写着“××花生油,人民大会堂宴会用油”及“你知道吗?送国宴油更体面哦”。
当地工商部门执法人员认为,商家在产品上打着“人民大会堂”、“专供××机关”等名义,利用消费者追求高档、稀缺的心理,违反了广告法,对该品牌企业进行查处。
事件发生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当年9月开始,工商总局等四个部门联合对实体市场上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现象进行专项治理行动。
该专项治理的重点是酒类、茶类、乳制品、饮料、水果、大米等日用消费品,超市、市场零售店及饭店等销售场所,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广告发布媒体。
治理结果显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中,四部委共督促相关企业撤除违规标识115万件,监测广告194万条(次),立案查处案件533件。
李丽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她去年去超市购物时发现,喜欢喝的一种凉茶饮料的罐身上已经看不到醒目的“人民大会堂”标签了,某款牛奶的外包装上也看不到“人民大会堂”五个字,取而代之的是“中国驰名商标”字样。
去年下半年,相关部委发布的一份文件指出:2011年9月开展清理整顿部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专项行动以来,实体市场清理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滥用“特供”、“专供”标识的现象仍出现在互联网上。
因此,国家工商总局等10部委转而开始对虚拟市场上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现象进行集中清理。
今年3月下发的通知则明确表示,该次治理“收到了良好效果”,此次下发文件是“为巩固清理整顿成果”。
徐焕东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商家为什么要打“特供”牌?就是基于大家认为“特供”意味着质量有保障,意味着好品质,意味着安全,商家基于销售目标,难以放弃利用“特供”进行营销这种商业行为。
纳入政府采购框架
今年3月下发的通知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规范采购行为,严禁采购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完善财务制度和支出流程,严禁报销列支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物品的经费支出。
胡星斗认为,在政府采购制度框架下,政府采购法将对国家机关采购特供物品作出一定限制。
胡星斗表示,政府所需物品应该全部从市场上购买,政府预算资金的使用必须公开、透明,不应该存在特殊的生产方式,更不应该存在“特供”市场。不过,要确保政府采购物品的安全,可以通过立法建立更加严格的化验、监测程序。
徐焕东认为,在政府采购框架下,政府可以采购特殊商品,但商家不能在政府采购的商品上标识为政府“特供”,因为商家一旦贴上“特供”标识,这种商品就变得没有竞争性,商家的行为影响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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