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有业内人士建议基本药物制度要作三方面努力。


  一是治“缺药”和“中标死”两手都要硬。针对部分基本药物不生产、不配送的“中标死”现象,北京市卫生局药械处处长岳小林结合当地经验介绍,今后应该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中要求企业递交“供应承诺书”,承诺供应价格不高于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现行价格,并在集中采购周期内“足量供货”,否则,剥夺中标或成交资格。同样,这种机制也适用于基本药物物流配送企业。柳树立等人则建议进一步梳理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补充疗效好价格低的好药,剔除价格虚高的基本药物。


  二是向“国家基本药物大流通”的方向努力。有专家认为,仅通过省级招标采购,解决不了基本药物产业链上游环节的问题。因此,可在普及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实现零差价之后,在升级采购规模缩小的背景下,以国家为单位扩大招标范围、提高市场规模。换言之,要将“省级基本药物制度”进化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发挥全国统一招标、定点生产、统一配送的大国市场优势。


  三是切实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现阶段,基本药物制度在推行中的诸多问题,病根多在于集中采购环节。以湖南省检察机关2010年以来侦办的部分医药监管领域职务犯罪案为例,截至2012年10月底,已有26人落网,其中包括湖南省药监局常务副局长刘桂生,以及省卫生厅药品集中采购办主任、省物价局药品价格处处长、药监局市场监管处处长等,这些人主要涉嫌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收受贿赂。其中,就有官员涉嫌在编制《湖南省新农合药品目录》《湖南省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和参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中多次为请托人牟利并受贿。


  专家指出,目前各地药品集中采购正在形成卫生、发改委、纪检监察、药监、工商、财政等多机构参与的“采、管、监”分离、互相监督制衡机制。在此基础上,还应建立关键岗位轮岗、主办机构和当事人问责制度,并不断查找和堵塞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和定价、招投标申诉处理办法与流程中存在的漏洞。对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应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发现问题要及时认真查处并严格制裁责任人。

【重要声明】:新安热线刊载此文仅为提供更多信息方便网民阅读目的,并不代表新安热线同意文章的说法或描述,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系我们。

  • 安徽
  • 合肥
  • 国内
  • 国际
  • 体育
  • 军事
  • 科技
  • 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