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4月3日,他接到了省纪检委打来的电话,要找他谈谈。高勤荣还记得当时的场景,在宾馆里,他翘着二郎腿,心情愉悦地等着谈话。因为他听说,关于运城的假渗灌工程,人民日报的内参发表后,中纪委有关领导已批示,让山西省纪委先行查处。


  他万万没想到,对方的第一句话是,“你在运城有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


  高勤荣一听就不对劲,直言不讳地说,“没有!”


  谈话不欢而散。高勤荣说,之后工作人员又和他谈了三次话,问题很琐碎:你的BB机哪里来的?手机哪来的?有人给你送过烟吗?你是不是在歌厅唱过歌?


  调查半年之后,最终不了了之。


  调查组走后的两天,1998年9月18日,《南方周末》头版头条报道了“假渗灌”的事情,文章最后还说:高勤荣仅是个普通党员,根本够不上省纪委调查的范围。


  之后,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和《焦点访谈》到运城采访,高勤荣又带他们到他采访过的地方去调查。


  使高勤荣悲伤的是,当年中央台因为这个节目获了金奖,他却获了罪。


  有人打电话威胁他:“高勤荣你小心点,老子非要收拾你不可!”老婆在家埋怨,孩子担惊害怕,他的气也不打一处来,多次到北京找人反映情况。


  但是,负面报道还是“引火烧身”了。


  狱中8年


  1998年12月4日,高勤荣在北京被山西省运城3名警察带走。在被带回山西的路上,警察向他出示了“拘留证”。在看守所,他拒绝签字。1999年3月17日,高勤荣被以三项罪名起诉至运城市人民法院。5月4日,法院下达的一份长达17页的判决书上,高勤荣因为“受贿”、“介绍卖淫”、“诈骗”这三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高勤荣提起上诉,但运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


  终审判决下达后,高勤荣被投入晋中监狱服刑。


  “全是莫须有的罪名!我打条借钱,又有领导签字,却判我诈骗;别人还我家借款,我有书证,法院不予采纳,判我受贿;其他人嫖娼,又判我介绍卖淫。他们这样做,一是为打击报复,泄私愤;二是不让记者说真话。”现在说起来,高勤荣依然愤怒。


  在监狱里,他写了几百封信申诉,有写给运城中院的,也有写给中央有关部门的。他认为自己是曝光了运城“假渗灌工程”之后遭遇打击报复,是冤案,但是信件石沉大海。


  晋中监狱知道高勤荣是个记者,把他调到了《晋中监狱报》任组长。他在服刑人员中寻找典型进行采访报道。在2002年举办的全国8省市监狱报刊评比中,高勤荣一人独得两个一等奖,他也因此获得了减刑的机会。


  但对自己的罪行,高勤荣从不接受。每年年底写总结,总有一栏为“认罪服法态度”,但他从来不认罪,而是填上自己的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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