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岁老人为防儿子卖房挥霍 将房产证拴腰上6年

  67岁的杨德志手捧房产


  新安热线摘   垃圾、大坏蛋、死儿子……恶毒的形容词如同最锐利的子弹,从67岁的杨德志口中,高频次地发射出来。


  它们不约而同地指向大儿子杨子龙——杨德志在中华遗嘱库保存的遗嘱上,重重写下一句:杨子龙没有继承我财产的任何权利,他太坏了。


  6年以前,担心儿子变卖挥霍,他把一套57.7平方米房子的房产证,日夜拴在腰上;6年以后,遗嘱,成为这个将自己与儿子的关系形容为“阶级斗争”的老人,最后的战胜利器。


  不到书写的一刻,你不会明白自己最放不下的是什么。杨德志以外,老人们的内心牵挂,如同缤纷的万花筒,在中华遗嘱库,这个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和北京阳光[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老年健康基金会联合发起、3月21日刚刚新生的公益项目中一一上演。


  财产绝对不能由我的长子继承


  “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本人意愿,订立遗嘱如下:


  “我去世以后,我的以下遗产(属于我的份额)由次子继承,房产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玉林里××号,其中属于我的份额及我可能继承的份额……”


  2013年4月1日,西方愚人节,在西交民巷73号的中华遗嘱库第一登记处,摄像、录音、公证员公证,67岁的“老北京”杨德志,郑重立下遗嘱。


  “如果前述继承人或受赠人先我去世或者他放弃丧失继承权,则本应由其继承的这份财产由我另作规定。但这些财产绝对不能由我的长子继承,我宣布我的长子丧失了对我遗产的继承权。杨子龙没有继承我财产的任何权利……”


  在这句话的末尾,他特意加上四个字——他(指长子)太坏了。


  杨德志知道,这份遗嘱将留存,直至他去世。


  “上述人员继承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遗嘱是我目前的唯一遗嘱,我从来(没有)订立过其他遗嘱。”


  声明完毕,杨德志向遗嘱录入员递上自己的身份证和手写遗嘱,登记了姓名、曾用名、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录入员扫描了他的身份证。


  接着,他伸出了自己的右手食指,摁在指纹扫描仪上,留下了自己的三枚指纹。


  看着摄像头,他大声回答了工作人员的询问。“我叫杨德志,手机号码是……现在的居住地址就是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继承人是我的小儿子,我去世以后我的财产全由他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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