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宗欣说,李拿出的合同是李宝刚单方拟定的,双方之间没有达成任何书面协议。2008年8月,李宝刚与他谈投资意向,准备出资2300万元,口头约定:这笔投资落实后,公司股权分为两块,李占75%,姜占25%。但最后,李并没有及时打款,他只好向别人借钱。加油站开工建设后,李又找他谈投资,“我声明是借款,算利息,前后实际借了495万元”。


  姜宗欣说,2010年11月20日,他找李宝刚还借款和利息,但对方拒绝,并要求算股权。“他提议按65%对35%分股。”姜宗欣说,李最初的承诺是投2300万元,分股的设想也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但他实际只借了不到500万元,即便折算股权,也只有百分之十几,“当初说好了是借款,现在又算投资,我肯定不同意。”


  这是姜宗欣最后一次和李宝刚见面。10天后,李宝华报案。姜宗欣称,被抓之前,他从未听说过轮飞公司的名称。


  □转机条件不符


  检方决定不起诉


  □转机


  条件不符


  2011年6月18日,姜宗欣被正式逮捕,之后,他从顺义区看守所转入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羁押。在警方和检方审讯期间,姜宗欣始终否认李宝刚的指控。因案情复杂,顺义公安分局先后两次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2012年1月2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二分检”)将姜宗欣案退回给顺义检察院,要求退回补充侦查。之后,顺义检察院又将案件退回顺义分局。


  2012年6月26日,北京市二分检通知家属,为姜宗欣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9天之后的7月5日,姜收到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检方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姜宗欣称,出狱之后,他曾到房山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登记,派出所回复:检察院既然下达不起诉决定书,就不用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姜宗欣向顺义警方索还被扣押的财物,但警方以其取保候审未解除、案件尚未撤销为由,不予返还。


  奔波半年多,顺义警方未改变态度。去年11月份,在姜宗欣申请返还涉案财产的同时,李宝刚以轮飞公司的名义向内蒙古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姜宗欣民事侵权。法院通知12月5日开庭,因原告提出财产保全和变更诉讼请求申请,此案延期审理,至今未开庭。


  今年1月23日,记者致电李宝华,听完采访意图后,他只回了一句话:“跟我律师说。”随后,其电话再无法接通。记者发短信问其律师电话,对方未回。


  1月29日,记者致电李宝刚,对于姜宗欣和他的纠纷,他表示不清楚,“有问题找法院和警方,他们比我更明白事情的经过。”


  □结果


  存在争议当事人欲申请赔偿


  1月28日,姜宗欣夫妻前往顺义公安分局。分局经侦大队一名值班警官称,继续扣押财物是预审处做出的,“实质上是我们配合他们,目前案件程序已经到预审了,预审让配合我们才去的。”

【重要声明】:新安热线刊载此文仅为提供更多信息方便网民阅读目的,并不代表新安热线同意文章的说法或描述,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系我们。

  • 安徽
  • 合肥
  • 国内
  • 国际
  • 体育
  • 军事
  • 科技
  • 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