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宗欣展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新安热线  一笔495万元的款项,让一对20多年交情的老友变成了冤家。


  2009年初,姜宗欣与老友李宝刚协商一同筹办加油站,姜负责建设经营,李负责出钱投资。姜称,李并未及时打款,事后他向李借了495万,并说明这笔钱是借款,算利息。


  2010年底,李否认该说法,称这笔钱是投资,并非借款,需折算股权。不久后,李的弟弟报案,称姜拒绝交出股权。顺义警方以涉嫌诈骗将姜逮捕,姜财物被冻结。


  最终,检察院以“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终止此案,但顺义警方持有异议。直到现在,姜宗欣近千万元的财产仍被冻结,扣押的财物也未交还。


  □事件


  涉嫌诈骗近千万财产被冻结


  姜宗欣今年46岁,现居昌平,李宝刚59岁,现居顺义。两人有20多年交情,在上世纪80年代初,两人曾是同事,后各自下海。在内蒙古锡林浩特市西乌旗,姜宗欣成立了鼎博辉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博辉公司)。李宝刚是北京市轮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轮飞公司)的董事长,其弟李宝华是公司法人代表。


  2010年11月30日,李宝华向顺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在2009年初,轮飞公司委托姜宗欣到内蒙古锡林浩特市筹办加油站,并将建设款汇给姜宗欣,但姜建成后将加油站变卖,并将所得部分款项据为己有,且拒绝交出股权。接案后,顺义警方立为合同诈骗案。


  姜宗欣的妻子阎女士回忆,2011年5月12日中午,在昌平天通苑住处,她和丈夫准备开车外出,被一辆现代轿车拦住。3名来自顺义公安分局的警察亮明身份,将他们带走。当天晚上10点多,警方将阎女士送回家中,并当场搜查,带走相关物品和文件。


  一张盖有顺义公安分局公章的清单显示:拘留当天,警方扣押了姜宗欣户名的两份银行交易文件,一张工行银行卡,119份银行凭证,阎女士的机动车行驶证,其名下的一辆奔驰轿车及车钥匙。


  此外,姜宗欣夫妇名下及鼎博辉公司的银行账户,共计900多万元被冻结。


  □说法


  各执一词借款与投资相混淆


  据了解,为证明姜宗欣存在欺骗和侵占行为,李宝刚向警方提交了合作合同等证据。合同中,甲方鼎博辉公司和乙方李宝刚约定,甲方负责六座加油站的建设和经营手续,乙方承担建设资金和注册资本,加油站建成后,双方各占25%和75%股权。


  但这份合同上,并没有姜宗欣的签字及其公司公章。姜宗欣的表述,与李氏兄弟的说法也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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