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地方解决融资难问题,2014年初,我省出台了《安徽省棚户区改造融资管理办法》,组建安徽省棚户区改造省级融资平台,受市、县政府自愿委托统一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项目过桥贷款以及中长期贷款。 2014年,我省共争取国开行贷款授信1022亿元,2015年,我省又争取国开行棚改贷款新增额度150亿元。
  各地积极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铜陵市与国开行开展“债贷组合”试点,采取“统一融资规划、统一债贷授信、动态长效监控、全程风险管理”方式,通过债贷结合,成功把社会资金引入到棚改项目上来,为铜陵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15亿元。芜湖与国开行设计一套“贷款+企业债+融资租赁”的综合融资模式,一揽子解决了芜湖市公租房项目70亿元的资金需求。滁州市引入10亿元保险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成为银监会首次书面批复同意国开行通过担保引入保险资金的试点。此外,淮南、芜湖、滁州、六安市通过争取国家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安庆、宿州等地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池州、六安等地引入信托贷款等方式,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土地出让收益是棚户区改造资金的重要来源,各地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各类专项补助资金基础上,每年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住房保障资金。按照有关标准,土地出让金的22%要上缴中央、省、市,78%返还地方。淮北市加大土地出让金返还力度,将85%的土地出让收益返还县区政府,实行封闭运作,有力保障了当地棚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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