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合肥新闻摘,缓刑犯高某前往巢湖市司法局报到后,居然既未接受社区矫正也未办理请假手续,脱离监管时间超过一个月。近日,在巢湖检方的监督下,高某被法院依法裁定执行收监。
高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广东省增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去年10月,高某前往巢湖市司法局银屏司法所报到。随后,该市检察院在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查时发现,高某报到后既未接受社区矫正也未办理请假手续,脱离监管已经超过一个月。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2012年11月9日,巢湖市检察院向巢湖市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书》,依法监督该局启动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程序。同年11月13日,巢湖市司法局向广东省增城市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罪犯高某缓刑的建议。今年3月7日,广东省增城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对高某宣告的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据悉,这是在巢湖检方的法律监督下,外省法院首次裁定将违法的巢湖籍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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