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合肥新闻摘,“办公室窃贼”大多在办公室内行窃,以钱包、手机为盗窃目标。日前,四名被告因涉嫌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包河法院依法公开宣判。


  去年8月20日中午,市民小孙去吃午饭,随手把钱包放在办公室桌上。不料饭后回来,钱包不翼而飞。“里面有500多块钱,还有一张购物卡。”小孙在同事们劝说下拨打了110。


  调查中,民警发现,除小孙被偷,还有九名受害人也遭遇了类似盗窃。面对数起盗窃案,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多方侦查后,将犯罪嫌疑人郑某、宋某、茆某、邵某四人抓获。


  日前,四名被告因涉嫌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包河法院依法公开宣判。郑某因盗窃案值达四万八千多元,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其余三人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相应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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