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关:实际操作关


  “拼车”合法化,需要解决的第二关就是收费问题。


  朱政认为,出租车“拼车”,收费问题必须考虑。怎么收费,收多少钱,即使先不看物价、税务等政府部门怎么规定,仅作为同车乘客,在怎么付钱的问题上都要分很多种情况考虑。


  “出租车不是公共汽车,不是按人头收费的。”同一个地方到同一个目的地,先后上车,费用怎么收?同一个方向,半路上车怎么收费?不同方向,路上可能会出现绕路情况,这个费用又怎么算?


  目前,无论是贵阳还是南昌,对于“拼车”如何计费的问题,仍然存在很大的争议。尤其是南昌市的合乘分别计价的方式,在出租车司机中并未获得认同。


      第三关:司机意愿关


  拼出租合法化,在解决了政策法律和收费操作的问题后,消费习惯以及出租车驾驶员的意愿成为影响该政策的又一问题。


  在大多数合肥出租车驾驶员看来,拼出租车属于违规行为。不少司机认为,出租车价格高,是因为只服务一个或一批乘客。而问到为何不能拼车,他们大多回答违反规定就要接受处罚。


  对于拼车的代价,出租车司机宋师傅给记者算了笔账。违规拼客被投诉后,一旦被罚就是500元,还要带车学习一周。500元罚款加上每天给车老板的160元“任务费”,就有1620元损失了;如果再加上每天200元的收入,一周便少挣了1400元。因此一次拼客,他可能要付出3000元的代价。


  宋师傅说,许多出租车司机对拼客很是慎重。他说自己去年一整年拼客也只有寥寥几次,只有在确定十分稳妥的情况下,他才会拼客。而合肥市民是否能够接受“拼车”出行,他认为这一消费习惯也需要进一步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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