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合肥市政府应急办将升级为合肥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由一把手市长担任主任。昨天,在合肥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上,讨论并通过《合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内容,合肥市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将再次提升。


  市应急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


  根据《预案》,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四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按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突发公共事件一般分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市政府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委员会,其日常工作机构为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委员会在应急预案启动后,即转为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市应急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


  预警由高至低分四级


  按照《预案》,对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即将发生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该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


  根据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一般分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和IV级(一般),依次用红、橙、黄和蓝色表示。据悉,对应急指挥指令拒不执行、消极应对、推诿扯皮的,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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