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小编1月19日从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蛇年春节,有10天可燃放烟花爆竹,而违规燃放的责任单位,最高可被处以5万元罚款。合肥市公安局在官方微博“合肥警方”上发出预警,列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6点忠告”。


  据民警介绍,往年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总会由于不小心引发各种事故,此次列出的六点忠告,都是有针对性的。从2012年12月份开始,警方已经开始关于烟花爆竹“限放”的宣传工作,将相关的通告贴到了居民小区内。


  通告内容说明了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今年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共10天,即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以及正月十五,不过只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规定的C、D级烟花爆竹产品。虽然这10天可以燃放,但在下列禁放区域内燃放,一旦被抓,还是会被处罚的。


  蛇年春节有10天可燃放烟花爆竹


  据民警介绍,禁放区域包括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加油站、燃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周边100米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风景名胜区、林地、公园、游园、绿地、苗圃等区域。


  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警方表示将依法给予处罚。其中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宾馆、酒店等单位,对责任范围内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不劝阻、不举报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警方六点忠告


  请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非法生产的劣质烟花爆竹没有安全保障,容易造成人身伤害和火灾,合格的烟花爆竹相对来说要安全很多。


  请勿在禁放区域内燃放。在禁放区内燃放,被抓挨罚,可别怪警察没有提醒过你。


  请您陪同孩子燃放。孩子天性爱玩,对烟花爆竹很感兴趣,但对其危险性却没有认识,因此家长一定要多注意孩子。


  请勿酒后燃放。酒后自控能力差,炸伤自己或别人,结果都不好。


  请勿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公交、火车等,被抓是要被处罚的。


  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提醒:这些地方是烟花爆竹的非限制区


  瑶海区:城东街道、大兴镇、龙岗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农村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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