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春节临近,不少企业开始给员工发“红包”。今年,我市不少企业也能领到“红包”。记者了解到,根据《合肥市促进工业和商业企业增产增销奖励办法》规定,去年产值超亿元的工业企业和销售额、营业额、纳税总额、出口额、执行额超一定限额的商贸流通企业将领到“分量”不等的“红包”。
据了解,这次的“红包”主要针对增产增销的企业,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不同销售业绩的企业可获得数额不等的奖励。如果工业企业的产值在100亿元以上,产值、主营业务收入、税收增幅又分别达到或超过18%、18%、10%,企业就可获得300万元的奖励;而工业企业产值在50亿~100亿元之间,产值、主营业务收入、税收增幅分别达到或超过20%、20%、12%,就可获得200万元奖励。奖励金额随着企业产值的递减而递减,企业产值为1亿~5亿元,产值、主营业务收入、税收增幅分别达到或超过30%、30%、16%,也能得到30万元奖励。
商贸流通企业奖励涉及6类企业,包括零售企业、批发企业、餐饮企业、物流企业、外贸流通企业和服务外包企业。年销售额5亿元以上零售企业和20亿元以上批发企业,销售额、税收增幅均达到或超过5%,都可获奖150万元。而如果有一项指标没有达到要求,企业的获奖资格也不会被剥夺,但是奖励额度会减半。除此以外,年营业额1亿元以上的餐饮企业、年纳税总额200万元以上物流企业、年出口额7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流通企业、年执行额2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在满足一定的条件后都可获得从1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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