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24岁男子李某为了寻求刺激,邀约了众位“好哥们”在合肥市庐阳区一夜总会包厢内吸毒,一番吞云吐雾、飘飘欲仙之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2013年1月11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对李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2012年10月27日20时许,被告人李某为寻求刺激,从一贩毒人员处以3000元的价格购买了毒品K粉18克,并邀约高某某等人一起到其在合肥市庐阳区某夜总会订好的至尊厅包厢内,将购买的K粉放在茶几上的水果盘中,供自己和高某某等人吸食,并向服务员要来一些吸管,以便于吸食。
期间,李某等人又邀约马某等人至此参与吸食K粉。2012年10月27日22时许,李某等10余人正在上述包厢吸毒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同时起获吸毒用具吸管、卡片等吸毒用具。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的亲属主动代其预交罚金5000元。
庐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提供场所、毒品,供吸毒人员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庭审中,其自愿认罪并由亲属主动代其预交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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