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方某是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原本有着美好前程的他拿着一个iphone4S的空手机盒,就欲“狸猫换太子”,用包装盒骗真手机,最终还是栽了。近日,在包河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席上,90后的方某要为自己的“小聪明”付出了代价。
自作聪明的方某经过自己的预谋,欲在他人出售手机的过程中通过掉包的方式获取他人的iphone4S手机。
2012年3月13日,方某找到一个空的iphone4S手机外包装盒,为了让包装盒更加逼真,防止他人掂量包装盒发现是空的后识破真相,方某在包装盒里放入了一个挂锁和一块不值钱的破手表,包装完之后,方某带着他的包装盒来到了合肥市大钟楼附近的新东太通讯商城,找到了在商城里卖手机的小贩王某(另案处理),邀其把手机包装盒密封起来,并给王某50元钱现金作为酬谢。
次日,方某就在网上到处搜集卖手机的信息,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信息方某联系上了一个卖主徐某,方某电话徐某,谎称自己想购买一台iphone4S手机,双方经过约定当晚在金寨路南七附近的一家商务酒店的大厅见面。
两人见面后,经过面谈商定手机价格为4400元,商定完之后,不知骗局的徐某高兴地将自己尚未拆封的手机交给了方某,并且当场清点方某给付的4400元现金,趁徐某点钞之机,方某迅速将手机包装盒调包,调包之后,方某让徐某出具手机的购机发票,但徐某表示自己没有发票出具,于是方某借机把“手机”退给徐某,并且索回4400元钱现金,拿到真手机和钱之后,方某迅速逃匿。
第二天,方某将手机以4100元钱的价格出售,并将赃款挥霍。
包河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价值499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决被告人方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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