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网摘  一个初中文化,一个高中毕业,两个人注册个网站,竟然就敢造出重点大学和党校的毕业证书。日前,这起荒唐的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开庭。两名不务正业的80后青年站在了审判席上。


  余某,女,1981年出生,肥西花岗镇人,初中文化;肖某,1983年出生,湖南省双峰县人,高中文化程度,两人均系无业青年。


  据公诉机关起诉称,2011年7月,被告人余某、肖某在合肥太湖路一民居内,设立网址为www.bz03.com的网站,通过该网站发布发证信息,承办各类假证件、假印章业务。


  2012年元旦,通过该网站联系,两被告人以100元的价格向杨某出售合肥市城市建设学校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中专毕业证一张。


  2012年2月23日,通过网站联系,两个被告人以400元的价格向赵某出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证书一张。


  同年2月27日,还是以网站的方式,两被告人以200元的价格向余某出售合肥某大学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一张。经过鉴定,上述证书的印章均系伪造。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伪造事业单位印章,行为触犯了刑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法庭上,两名被告人纷纷认错,希望法庭能给他们一个重新改过自新的机会。


  包河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余某、肖某以牟利为目的,伪造事业单位证件及印章,二人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余某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被告人肖某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扣押在案的伪造的事业单位证件、赃款及作案工具等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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