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网摘  有着小学文化的中年男子,靠着一张巧舌如簧的嘴巴,以虚拟的份额为产品,骗取他人钱财,一年的时间,疯狂敛财十万余元。日前,这个传销组织的“老总”站在了合肥包河法院的审判席上,接受法律的制裁。


  徐某,50岁,江西人,初中文化。


  据了解,本案中的“资本运作”(又称“连锁经营”)传销组织,以虚拟的份额作为“产品”,通过二线广泛发展人员购买份额,建立起上下级网络关系,再由上线人员对所购买份额按规定比例逐级瓜分。


  徐某所在的传销“行业”规定,所有参加者购买第一份为3800元作为加盟费,随后每份以3300元计,最多一人可出资69800元购买21股;加入者每人最多可发展三名下线,通过其伞下人员不断发展人头谋求业绩,以此获利并得到晋升,级别不同其获利额度也不同。


  靠着上述的传销体系,2011年3、4月间,被告人徐某在合肥经罗某(另案处理)介绍加入杨某(另案处理)传销体系,其在滨湖新区等地以“资本运作”为名,不断诱骗发展下线,领导管理其伞下成员,至2012年4月,升为老总级别的徐某已发展下线人数达30余人,非法获利十万余元。


  检察机关起诉称,被告人徐某以资本运作为名,引诱发展下线人员购买虚拟份额,建立层级分明的传销网络体系,从中骗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上,在自我辩护阶段,徐某流下了悔恨的眼泪,“我走上这条路,主要是想多挣点钱,让孩子出国留学,现在非常后悔,挣钱应该走正道,我不光害了自己,还害了家人,真是对不起我的家人。”坐在旁听席上徐某的家人,也在小声啜泣。


  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徐某以“资本运作”为名,引诱、发展下线人员购买虚拟份额,建立层次分明的传销网络体系,从中骗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据此,依法判决被告人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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