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际PE投资惯例,只要基金管理人(GP)在项目投资决策、后续管理过程中,不存在利益输送、内幕交易或明显过失,就无需对项目投资失败承担赔付责任。
“我们婉拒了LP要求刚兑的诉求,他们对此不大满意,直言为何王思聪有勇气对项目投资失败承担责任,而你们却选择缩头缩脚?”上述基金合伙人表示无奈,王思聪这么做,是因为他在邀请其他PE基金投资入股熊猫互娱时,签订了溢价回购股权的担保协议。
以钜派投资旗下一款“钜大秀赢财股权投资基金产品”为例,其投资熊猫互娱时,钜派投资与王思聪签订了一份回购条款,王思聪方面承诺这笔投资将取得不低于A轮投资人的所有权利,并承诺未来会按年化12%利率溢价回购相应股权。
“当时王思聪还邀请过其他PE基金加入,同样给予年化10%-12%利率溢价回购企业股权的担保兜底承诺。”一位知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
“我们内部判断,这是特殊个案。通常,PE机构在邀请其他同行联合投资项目时,很少提供溢价回购企业股权的条款。因为寻找联合投资的目的,就是分散风险。”上述PE基金合伙人分析。但王思聪的做法,让他们倍感压力,部分LP对下一轮募资变得犹豫不决。
PE投资明股实债乱象
王思聪与普思投资对熊猫互娱项目失败进行“刚性兑付”,揭开了PE投资领域一直存在的明股实债乱象。
“通常情况,不应签订所谓的溢价回购企业股权等担保兜底条款。这让股权投资行为变得形同虚设,成为实质上的债权投资。”一位PE机构投资总监直言。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类明股实债、明基实贷的做法相当普遍。
其中最常见的做法是,PE基金与企业大股东会约定企业上市的最后时限,若企业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上市,企业大股东就要按照约定溢价回购PE机构手里的股权,使股权投资变相成为可转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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