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难矿工遗体运至山西后,矿方与遇难者家属协商后达成协议,每家赔偿85万元,并由矿方出资将遇难人员遗体运送回原籍安葬。


  1月9日,张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案件移送书》,称有群众反映:“1月2日,金源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4人死亡、多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该矿未向有关部门上报,涉嫌瞒报。”


  接到移送函后,张掖市立即进行核查,随后证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截至2013年1月9日接到事故举报前,施工单位及金源煤矿均未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事故。


  直至1月12日,矿方人员迫于压力,才如实交代了真实的事故地点和原因。


  现场勘察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在采煤作业过程中,爆破落煤导致工作面煤壁接近前方积水老巷,工作面煤壁变薄后无法承受积水压力,老巷内积水溃出,将正在工作面作业的人员淹埋。


  故意瞒报的责任事故被认定


  瞒报事件暴露以后,由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会同省安监局、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和张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并邀请省检察院,依法成立了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金源煤矿“1·03”较大水害(瞒报)事故调查组。同时成立了由省安监局和省委督查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的省委省政府督导组,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工作进行督导督查。


  经事故调查组核实,该起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21.5万元。


  肃南县警方立即对路凤瑞、李英、武新生、刘广桥4人立案侦查,并于1月12日将4人刑拘。


  2月6日,经过1个月的缜密调查,调查组上报了调查报告,认定这是一起故意瞒报的责任事故。随后,甘肃煤监局对该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予以批复同意:


  撤销金源煤矿法定代表人、矿长李英的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金源煤矿实际负责人梁合喜、实际控制人信海亮、总工杜龙生等8人被给予9000元至20万元不等的行政处罚。


  金源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组组长秦学仁,张掖市安监局局长杨兴年、副局长王生坤,肃南县副县长王璟、龚继宝,肃南县安监局局长薛瑞林、副局长任保云、白占全等20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该起事故中其他涉嫌犯罪的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对江苏隆德矿业工程有限公司行政罚款250万元,给予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金源煤矿行政罚款200万元,建议没收违法所得64.393万元,并处5倍罚款321.965万元。依法依规对金源煤矿予以关闭。


  从调查报告中可以看出,金源煤矿自开工建设以来可谓隐患重重。据统计,2012年,肃南县皇城煤炭管理站对金源煤矿检查63次,查出隐患336条;肃南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检查10次,下达执法文书7份,查出隐患69条;张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督检查4次,下达执法文书4份,查出隐患21条。


  可遗憾的是,各级职能部门查出的300多条隐患并没能阻止悲剧的发生。

【重要声明】:新安热线刊载此文仅为提供更多信息方便网民阅读目的,并不代表新安热线同意文章的说法或描述,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系我们。

  • 安徽
  • 合肥
  • 国内
  • 国际
  • 体育
  • 军事
  • 科技
  • 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