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判决书
新安热线摘 “我牢都坐完了,二审还没有判决!”一起“诈骗”官司,历经十多年仍未落下帷幕:不服一审判决的当事人,曾通过看守所向二审法院递交上诉状,但上诉状却从此“神秘失踪”,经减刑后,他坐了7年牢出狱,却始终没有收到二审判决书;经过申诉,昆明中院一纸裁定书,撤销了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官渡区法院对此案重审仍然以同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不服判决,当事人再次提起上诉。
这起“糊涂官司”的背后,到底有多少曲折?今天,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重审二审此案。
案件历程
1996年12月9日
陶云江被官渡区公安分局逮捕,经该局侦查终结,以涉嫌犯诈骗罪,于1997年1月23日移送官渡检察院审查起诉。
1997年7月24日
官渡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陶云江有期徒刑10年。
1997年9月3日
陶云江请看守所递交了上诉状正本和副本。
1997年10月16日
陶云江从看守所转入监狱,从法律程序上说,这意味着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开始执行。
1997年11月底
陶云江在狱中向昆明中院写了第一封信,反映自己的上诉状和二审判决的问题。从此后,开始了漫漫申诉之路。
2003年4月25日
他减刑3年后出狱时,始终没有等到二审。
2006年9月29日
昆明中院作出(2006)昆刑监字第15号再审决定书,决定由昆明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2008年9月25日
昆明中院作出(2006)昆刑再审终字第2号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官渡区法院(1997)官刑初字第187号刑事判决,发回官渡区法院重审。
2008年12月8日
陶云江案一审重审在官渡区法院开庭。直到2012年7月,官渡区法院同样以诈骗罪判处陶云江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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