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他们一开始说,给我垫付5000元医药费,后来又改口说先治伤,赔偿可通过保险理赔。最后,却要打官司。”说起自己的维权经历,倪先生显得很无奈,只好将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昨天,杭州上城区法院主持调解倪先生状告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共自行车公司”)侵权一案。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近两小时的调解未有结果,法院决定择日公开审理此案。
这是杭州公共自行车运行近5年来,第一场因安全问题引发的官司,被称为“杭州公共自行车事故第一案”。
骑车摔断手,住院23天
倪先生今年34岁,老家安徽,在杭工作多年,是杭州一所培训学校的老师。他早在2010年就办理了杭州市民卡,经常使用公共自行车。
去年12月6日下午5点,倪先生要去莫干山路附近办事,当时正逢下班高峰,于是他就到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振华路附近的公共自行车租赁点,租用了一辆自行车。骑至萍水路与丰潭路交叉口附近时,自行车左边脚踏板突然掉落,倪先生措手不及,身体瞬间失去平衡,肘部着地摔伤。
事后,倪先生辗转新华医院、省立同德医院治疗,诊断为左手左尺骨鹰嘴(肘部附近)骨折。在两家医院,倪先生前后住院23天,仅医疗费就花去1万多元。
事后调取的租用记录显示,倪先生当天租车的时间是17时19分至17时48分,使用了半个小时,费用为零。
赔偿问题被一拖再拖
“我一开始没想到伤情会这么严重,就没想到报警。”倪先生说,受伤后,自己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来,先把自行车还了,再打车去医院。出租车司机告诉他,可以找公共自行车公司索赔。
倪先生随即拨打了服务热线,反映了受伤情况。公共自行车公司派人到现场查看,随后还来医院看望,并承诺先垫付5000元,让他先治疗。
倪先生称,对方留下手机号便于联系,但后来再打这个号码时,却怎么也打不通。再找到公共自行车公司,对方表示只能在保险最高限额1万元里赔偿,而自己光是治疗费就超过万元了。
在今年3月21日提交的起诉状里,索赔清单包括11435.57元医疗费、精神损失费2000元以及误工费等总计31534.57元。
公共自行车管理方无责任?
昨天上午法院主持调解时,被告除公共自行车公司外,还有另一被告杭州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面简称杭州金通)。
杭州金通的委托律师表示,其实杭州金通是有独立法人的公司,主要负责杭州市以外的公共自行车业务的开发,因为和公共自行车公司的门牌挂在一起,才被一起告了。
两家公司的出庭代表都提到,公共自行车是自助的、公益性的,而且在各租车点显著位置都有明确提示,要求大家租车前检查各部件完好方可骑行,管理方已经尽到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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