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者和当事人在关于被害人死因的核心问题上说法不一,检察官称此案为多因一果典型案例
办案人员走访发现,除张大伟、潘泽、史金亮三家人在场外,再无其他直接目击者,而他们说法不一。以下是四人在法庭上对核心问题的说法。
新安热线摘 别人遛狗没拴绳吓着老人的孙子,引发冲突,六旬老人在四人互殴过程中倒地死亡。到底谁是致命凶手?昨日,一中院传唤多名证人审理该起故意伤害案。
据本案公诉人、市检一分院检察官孟粉介绍,这起看似普通的故意伤害案,在审查警方移送的证据材料后,意外发现,这是一起刑法意义上典型的多因一果案例。
遛狗引发多人互殴
根据检方起诉书,2012年9月12日18时许,海淀区某小区,被告人潘泽、史金亮因琐事与张大伟、张小伟(化名)父子争执并互殴。其间,张大伟因被钝性外力作用,头部造成重度颅脑损伤合并肺部感染,于2012年9月29日死亡。事发后,潘泽、史金亮主动投案。
潘泽回忆,事发当日,他带小狗外出,未拴狗绳。遇到张大伟,张称,潘泽的小狗吓到了自己的孙子。双方言语冲突。潘泽的母亲和他发小的朋友史金亮路过,把两人劝开。
潘泽说,此时,张大伟之子张小伟过来踹了自己一脚,双方厮打,随后,张大伟、史金亮也先后参与劝架、撕扯。互殴中,张大伟倒地。
法医出庭确定死因
殁年60岁的张大伟,是倒地后颅脑损伤死亡的,还是在群殴中已经脑部受损进而倒地的?为此,检方申请传唤有14年从业经验,也是本案鉴定人的海淀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法医杨某出庭作证。
杨某介绍,通过对张大伟进行尸检并结合手术记录,发现老人之前没有任何固有脑部疾病,通过尸检结果分析,张大伟应该是遭受了手拳击打等钝性外力,造成骨折等伤情,而被打中头面部可能导致其摔伤,摔伤引发重度颅脑损伤,而脑部受损做手术后身体极度衰弱,引发肺部感染,最终死亡。
被告人拒认“故意伤害罪”
检察官孟粉表示,案件双方对事件起因都有责任。虽然二被告人没有伤害被害人的共谋,但二被告人具有共同伤害的故意,应对死亡后果共同担责。
在量刑上,检方认为被害人激化矛盾,有一定责任,对被告人可从轻处罚。建议对潘泽判处12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史金亮判处10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临被带出法庭时,潘泽说“我没有故意伤害,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本案未当庭宣判。
证人1 张小伟,被害人之子,3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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