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别墅位于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南面是山林,闹中取静,像世外桃源……”


  这是当初高先生买房时,篁外山庄开发商的一套说辞。于是高先生花上千万元,买下了一处300多平方米的复式别墅(排屋)。


  没想收房时,他和其他业主惊讶地发现,南面的山林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拔地而起的28层高楼。


  别墅的卖点就在于山景环境,现在环境变样,当然也值不了那么多钱。高先生和其他3位业主一起将开发商杭州中海雅戈尔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中海雅戈尔)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贬值损失。


  本想买山景别墅养老


  收房时周边竟是高楼


  高先生今年60岁,到了退休的年纪,非常向往童年时的乡村生活。


  几经选择,高先生最后看中位于转塘的篁外山庄山景别墅,用于养老。


  高先生说,自己多次与售楼人员交涉谈判,对方明确告知,他所买的房屋为山景房,前面不会再建造任何住宅房屋。这与售楼处的沙盘以及楼书上的描述也一致。


  实地查看过房屋后,高先生很放心地付了房款,尽管朝南的别墅要多付50万元,总价达1039.509万,但他觉得值。


  2011年9月30日,高先生等人收房时,发现房屋不仅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而且别墅南面也不再是开发商所宣传的山林,而是变成了正在开发的高层住宅。


  开发商称合同相关表述有真实依据不存在欺骗


  事后高先生发现,其实南面地块早在2009年12月8日就作为住宅建设用地进行出让,中海雅戈尔还参与了竞标。


  高先生认为,开发商明知这块地将建设住宅在先,而与自己签订合同在后,相隔有四个多月,明显存在宣传欺骗行为。


  开发商对于高先生的退房要求,一直未作出回应。今年1月16日,高先生等4位业主将其告上法庭。


  法庭上,开发商一方辩解说,购房合同里对篁外山庄四至表述是有明确、真实依据的,不存在欺骗宣传。因为“地块四至”是土地房产的权籍信息,系政府主管部门确定,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法擅自更改。如果地块周边情况因政府规划或土地受让人开发建设而改变,被告并不因此违约,也不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驳回购房者诉讼请求


  双方争议的焦点为,涉及楼盘南面的“南至农用地”是否构成合同内容。


  法院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宣传时,承诺案涉楼盘为山林,即使作了此方面的宣传,也仅为买受人提供参考信息,不作为合同内容,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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