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红十字会有关人员表示,媒体报道提及的《盐城市红十字会捐薪会员管理办法》,只是审议稿,并没正式出台,报道里删掉了“审议”二字,提及的内容不是最终的办法,在召开理事会审议时,就有理事提出一些问题,还需召开理事会多次讨论。最终稿要到地方法制办备案,同时上报上级红会。盐城红会想出台该《办法》是为了增加公开透明,倡导“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由于是新生事物,面临不少争议,该工作人员表示,盐城红会也面临着很多压力,不便接受采访详谈此事。


  点评


  去年几个全国的透明指数榜单表明,基层红会的透明度是最低的。盐城红会想通过改革提高透明度是值得肯定的。捐100元以上建立博爱卡,让捐助者可查询自己的信息,这一点有利于提高红会的公开透明度。设置100元门槛,在中国当前情况下,也无可厚非,毕竟要做公开透明有一定成本。对常年作出贡献者给予表彰,也符合国际通常做法,荣誉奖励无可厚非。


  优先救助捐助者,在伦理道德上可以接受,但违背了红会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在大的突发灾害等紧急状况面前,救助应人人平等。这条必须要有附加条件,即对于需要救助的人,在家庭经济条件情况同等时,可优先考虑救助捐助者。这样操作还需设立社会监督机制,不能由红会单方来决定救助谁,必须有公众的参与才能更有利于保证公平性。


  ——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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