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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盐城红十字会表示,此《办法》并未正式通过,尚在讨论中,细节仍需修改。
新规
捐薪会员优先获得救助
据现代快报报道,盐城市红十字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办法》。
《办法》规定,盐城市公民每年向盐城红十字会捐款100元以上(含100元),即可申请成为一名红十字会捐薪会员,可通过《捐薪博爱卡》的卡号或身份证号通过所在地红十字会网站查询捐款情况。红十字会也会将捐款使用情况及时发布到网上,让捐款者知晓。
《办法》还规定,捐薪会员有优先得到救助的权利。累计捐款1000元以上(含1000元),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子女、父母)在盐城地区遭遇突发灾难和患重大疾病时,捐薪会员可凭居民身份证和《捐薪博爱卡》向红十字会申请得到不少于其累计捐款金额的救助。
另外,捐薪会员还享有受到表彰的权利。根据捐款数额,将获得所在地红十字会的奖章、受聘为荣誉理事、荣誉副会长、博爱大使荣誉称号等不同层次的奖励。
反响
新规被指商业化操作
盐城红会的新规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争论。不少网友对这种效仿献血制度的新规持反对态度。
“谁捐的钱多就奖励谁,这明明是进行商业化操作嘛,红会从来就不是商业单位。”网友“海右长安”指出,这种捐款回馈激励机制是本末倒置。红会的宗旨是救济穷人,而不是谁捐的钱多奖励谁。按照商业化进行操作,才置红十字会于如今的尴尬地位。
也有网友称,不能用“优先救助”来绑架“善心”,当救助和金钱画等号的时候,就已然成了“生命的买卖”。
盐城红会
捐薪会员管理办法是审议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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