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调解涉及的案件数量,就能看出双方的积怨之深。第一起,是在高新法院审理的双方离婚案件;第二起,是妻子罗兰一方告李志在车祸之后重婚;第三起,是关于李志所开公司的股权分配;第四起,是法院将执行李志对于妻子的车祸赔款。


  岳父岳母状告女婿重婚


  上个星期,罗家在武侯法院状告李志重婚的案件,几乎和离婚案件前后脚开庭。罗兰的父母说,李志在罗兰出事一年后,2005年又与另一女子结婚,并育有一女。2010年底,罗兰父母以女婿涉嫌重婚、遗弃等为由,向武侯警方报案。


  目前,李志是否涉嫌重婚,尚无最终宣判结果。不过他承认,自己确实在2008年后和一名女子有过交往,不过并没有领取结婚证。


  这次诉讼,已经让两家的关系降到了冰点。


  女方父母:想离婚可以 拿200万元外加两套房产


  根据交警部门2004年出具的事故鉴定,李志和另一方涉事司机各付一半责任,因此,他获得了30万元左右的赔偿。此后,岳父母首先将他告上法庭,要求支付由他们垫付的医疗等费用。武侯法院判决李志支付7.8万余元。但在判决生效后,李志并未付款,并在本月初被司法拘留了15天。


  昨日下午,罗家拿出了同意李志离婚的方案,即他至少要拿出200万元,并将两套房产归于罗兰名下。最终,双方没有达成一致。


  对话当事人


  “离婚哥”:其实我心里也很难受


  昨日下午,记者在武侯法院见到了李志。在9次提出离婚的过程中,看得出来,他其实也很纠结——


  华西都市报:离婚离了7年,告了9次,你为什么这么坚定?


  李志:这些年发生的事情太多,总的来说就是财产和治疗方案。我们是同学,结婚前,我追了她3年,提离婚我心里也很难受。但是打了这么多官司,我已经无法和她的家人一起生活了。


  华西都市报:这些年最让你困惑的是什么?


  李志:我被拘留的时候,10岁的女儿给她妈妈写了封信,“妈妈能不能给我一张你的照片呢?”因为纠纷,女儿已3年没见过妈妈了。如果不是和岳父母闹得太僵,我真希望能带着女儿去看她妈妈。


  华西都市报:上星期我们去看了罗兰,她现在智力有所恢复,你决定以后如何帮扶她?


  李志:我只回避人,不回避事情。对于妻子的一切费用,我听从法院的判决,但女儿还是要我带,一是要离婚,二是要女儿,这是我的底线。华西都市报记者崔燃摄影报道


  记者手记


  一场车祸之后,丈夫9次提出离婚。一边是智力残疾的妻子,一边是事业受挫的丈夫。清官难断家务事,我们无法评判这场纠葛的对与错,但因为这场纠纷,他们年仅10岁的女儿承受着煎熬,老人也被卷了进来,这才是一场意外后,最大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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