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离婚哥”在法院组织的调解协调会上发言
 

  新安热线摘 武侯法院、高新法院昨日第一次联合出动4名法官进行调解


  2004年,一场车祸让罗兰(化名)智力残疾。2006年开始,她的丈夫李志(化名)连续7年9次提出离婚。双方家庭因财产分割、如何治疗病人,矛盾越积越深。在他们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恩怨纠葛?


  2004年10月10日,是成都市民李志(化名)30岁的生日,也就是从这天开始,围绕两个家庭的悲剧开始了。当天,李志的妻子罗兰(化名)因车祸导致智力残疾,两年后,李志提出离婚,7年内一共提出了9次。


  昨日下午,武侯法院、高新法院联合召集李志、罗兰的父母,在武侯法院召开了调解协调会。


  车祸后妻子的智力受损


  事发当天,李志驾车和妻子罗兰前往南充,因超越停在路边的长安车,他们的车与来车相撞,副驾上的罗兰受伤,造成智力二级残疾,智力水平仅相当于几岁小孩。


  对罗兰一家来说,可谓祸不单行:在她出事前十几天,她的弟弟刚因车祸身亡,一家人正在极度悲伤之中,没想到灾难接踵而至。


  对李志来说,大学毕业后刚打拼出一些成绩,开了公司,事业正在上升期,这一场车祸也改变了他的命运。经警方鉴定,李志在事故中承担50%的责任。此后,罗兰长期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


  8次提离婚被法院驳回


  从2006年开始,李志和罗兰的父母就罗兰的治疗方式产生了分歧。


  罗兰的母亲说,她一直希望女儿能够恢复智力,得到最好的治疗,因此,偏方、进口药或听说的一切治疗方式都不会放过。而做医疗器械生意的李志则认为,从医学科学的角度看,妻子难以再恢复智力,虽然治疗应该继续,但不能毫无节制地花钱。出了车祸后,1岁多的女儿要养,解散的公司准备重组,房贷要还,这一切,都需要钱。


  自此之后,双方因为钱的纠纷和争吵一直没停过。2006年9月李志第一次提出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曾是同学,婚姻基础较为牢固,且经过共同打拼,家庭经济较为富裕。原告由于自身过错导致妻子残疾,以此为由提出离婚有违道义,故不准予离婚。从2006年到2010年,李志8次起诉离婚,法院均予以驳回,网友因此戏称他为“离婚哥”。


  目前,正在成都高新法院审理的两人的离婚案,是李志第9次起诉离婚。


  4名法官参与离婚调解


  罗兰受伤一年后,李、罗两家开始了7年多的离婚纠纷,7年来李志共9次提出离婚,但因涉及赔偿、子女抚养、帮扶费用等诸多问题,离婚一事至今都无定论,昨日在武侯法院,双方再次为离婚开始了协调。


  昨日下午,武侯法院、高新法院联合召集李志、罗兰的父母,在武侯法院召开了调解协调会。这是事故发生9年来,双方第一次坐在一起深入地谈论离婚问题,也是两家法院第一次一起,出动4名法官对离婚案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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