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合肥一黑头车宰客要出1850元“天价”、教授加入黑头车营运行列……今年,黑头车等非法客运车辆违法营运现象比较严重,合肥市加大了查处力度。不过,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中发现,由于法律依据的不足和分散性,给执法带来了不便。


  从昨日起至3月27日,合肥市法制办就《合肥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也是合肥市首次从政府规章层面,出台打击非法客运的规定。


  查处涉及哪些部门?


  运管、交警、城管等各司其责,建立执法联动机制


  征求意见稿指出,合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本市市区非法客运查处的管理工作,市交通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法定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车辆非法客运的监督检查工作。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非法客运车辆乱停乱放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非法客运车辆违反城市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残疾人联合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非法客运的查处及相关管理工作。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建立非法客运查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通报和交流非法客运查处工作信息。在查处车辆非法客运时,如果发现有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但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范围的,应当在保全或者收集现场证据后,将案件及相关证据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执法过程有何约束?


  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场,不能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执法部门查处车辆非法客运时,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依法收集相关证据。执法人员可采取现场拍照、录音、录像、现场笔录等方式收集证据,但不得采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同时,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将查证属实的非法客运车辆和从事非法客运人员登记造册,建立非法客运车辆和从事非法客运人员的违法记录档案,重点稽查。


  下线车辆怎么处置?


  客运出租车定点报废,没报废的要清除出租车标志


  对于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应当报废。客运出租汽车报废的,应当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并办理车辆注销登记,加装的燃气装置(含车用气瓶)一并拆解报废。


  下线出租汽车没有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经营者可以自愿报废。


  对于未达到报废标准而转为非营运车辆的出租汽车,其经营者应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清除出租汽车专用营运标识和设施,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监督下进行车辆改色,改色后应明显区别于本市现有出租汽车标志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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