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  海南省三亚市规划局海棠湾规划所的副科级干部杨某,从政府内部消息获知三亚海棠湾定位“国家海岸”已获评审,很快将进行大规模拆迁补偿后,便从他人手中转包20亩土地,突击违规抢建成石斑鱼育苗养殖场,通过行贿手段骗取国家征地补偿3000万元。记者近日获悉,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对杨某判处有期徒刑,并没收行贿款和骗取的补偿款。


  获知内部信息


  突击转包20亩土地


  2005年,海南省政府、三亚市政府提出开发海棠湾旅游度假区设想。2006年12月,海棠湾分区规划和城市设计通过评审,海棠湾定位为“国家海岸”,但尚未对外进行大力宣传。而此时担任三亚市规划局海棠湾规划所的副科级干部杨某,曾参与海棠湾前期规划,看着海棠湾大量承包在外的土地以及星罗棋布的鱼塘,杨某心里很清楚必将进行大规模的拆迁补偿。


  “一定要趁这次大规模拆迁的机会,好好赚一笔。”杨某正盘算着如何借拆迁赚钱时,听说三亚市海棠湾镇铁炉村委会林旺村一、二组南侧滩涂地,承包者陈孝、王财明二人于2001年3月10日与铁炉村委会林旺村一、二组签订承包约80亩土地的协议。因陈孝、王财明搞养殖5年来连续亏损,正愁如何把这些承包的土地往外转包。


  “真是天上掉馅饼啊,一定要抓住这个发财的机会。”杨某心里乐了,终于找到了能转包的土地,而且转包的土地越多,拿到的补偿也就越多。杨某思前想后打算尽可能多的承包土地,但苦于手中的资金有限。2008年3月,杨某与养殖户杨某、三亚市工艺石雕厂负责人王某谦、三亚市海棠湾国土所所长李某宁合伙从个体养殖户陈孝、王财明处转包位于三亚市海棠湾镇铁炉村委会林旺村小组南侧的20亩土地,并立即将部分土地用于改建石斑鱼育苗养殖场。


  无视政府禁令


  抢建养殖场骗补偿


  2008年6月,三亚市委、市政府下文征用海棠湾炉环湖路所在区域土地,并发布了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决定。该文件明确禁止在海棠湾等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内非法抢建违章建筑;对于违法抢建的违章建筑,在城市建设和征地拆迁时不予赔偿、不予安置;凡非法抢建的违章建筑,必须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并在该决定发布起15天内自行拆除。


  为了获取更多的项目补偿款,杨某等4人决定铤而走险,在2008年下半年仍合谋违规抢建石斑鱼育苗养殖场(平常叫鲍鱼场),直到2008年年底才改建完工。他们还在政府拆迁丈量清点工作中弄虚作假。


  杨某的合伙人王某谦交代,2009年3月初,政府开始拆迁丈量清点工作。为能测出更多的水体积,得到更多补偿,他们先抽水把养殖场填满。在征地拆迁补偿小组的工作人员测量时,他们让工人帮助征地拆迁补偿小组的工作人员去测量,因为其池底是斜坡,有20个养殖池最深处有2.1米,最浅处有1.6米,为了能获取更多补偿,便邀专家组测最深处。


  为了能让水产评估专家将其养殖场赔偿标准定高些及尽快作出评估报告,2010年8月的一天,王某等请水产评估专家组的人吃饭,并叫杨某的儿子送给专家组成员一些好处。后来,专家组评估的结果是将其养殖场的补偿标准定为每平方米1161元。如果按正常测量,补偿标准只有每平方米774元。


  王某还称,因怕被相关部门看出抢建石斑鱼育苗养殖场的破绽,杨某和李某提出把2008年签的虾池租赁合同的时间改为2006年1月1日,后来又重新签订了一份合同。经时任海棠湾管委会主任、海棠湾镇委副书记、海棠湾镇镇长李骥(另案处理)签字审批同意,杨某等人得到征地拆迁补偿款共计3094.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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