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 深圳市龙岗区科城实验学校董事长黄荣忠心脏病突发去世,因其名下亿元资产没有遗嘱,引发了一场遗产争夺大战,黄荣忠前妻的子女为此还向法院申请撤销继母张茂珍和亡父结婚证。记者昨日从张茂珍的律师处获悉,河源市中级法院对这一“撤销父母结婚证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董事长前妻子女的诉讼请求。但此案亿元遗产的最终归属,仍有待于深圳罗湖区法院的判决。
案情回放:
子女诉请撤销
父亲与继母结婚证
2011年6月23日,黄荣忠心脏病突发去世,没留下任何遗嘱。此后,黄荣忠的遗孀张茂珍因怀疑小叔子让她签署学校股权权益份额协议有假,首先在罗湖区法院提起诉讼。
在张茂珍起诉之后,黄家人也在老家河源市和平县相继提起了三宗诉讼,其中之一便是那起由黄荣忠与前妻所生的两个子女起诉要求撤销继母张茂珍与亡父黄荣忠婚姻关系的行政诉讼案,状告对象为河源市和平县青州镇政府。黄荣忠前妻的两个孩子的理由是,其父亲与张茂珍的结婚证不是两人本人去领取的,属无效。
和平县法院一审认为,涉案结婚证属于非当事双方亲自到场办理,一审判决撤销两人的结婚证,张茂珍随后向河源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此案经晶报“吴欣说案”栏目报道后,立即引起全国媒体的普遍关注,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采访、报道。
庭审焦点:
子女是否能申请
撤销父母结婚证?
此案二审开庭时,张茂珍及其代理律师认为: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申请法院撤销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仅限于婚姻当事人,其他人均无权提起这样的诉求。黄荣忠前妻的儿女在父亲去世之后提起婚姻登记诉讼,要求撤销父亲的婚姻登记,其目的不是质疑父亲与张茂珍的婚姻关系本身,而是为了争夺财产,这样的诉讼不符合我国传统的伦理道德,也不符合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的法律原则。
而黄荣忠前妻的子女则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提起行政诉讼,因此,两子女有起诉撤销父母结婚证的资格。
结婚证是否合法有效?
黄荣忠前妻的子女认为,黄荣忠与张茂珍当初所办理的结婚证书不是两人本人去领取的,从程序上来说应属无效。
张茂珍及其代理律师则认为,张茂珍向法庭提交了两本真实的结婚证,还提交了载明她和黄荣忠是夫妻且有两个婚生儿女、由和平县公安局填发的户口本,她还提交了载明黄荣忠是该两子女生身父母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张茂珍和黄荣忠结婚宴席摆酒的登记情况,足以证实登记结婚,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是黄荣忠与张茂珍的真实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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