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就像贺岁片一样,每年到了岁末年终的时候,我们都会如期地看到一幕幕的农民工上演讨薪剧。今年也不例外,有喜剧版的,民工讨薪跳起了江南Style的;也有悲剧版的,讨薪跳塔坠亡的。


  在破解讨薪难的问题上,从中央到地方都在一直做着努力,其中标志性的举措就出事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新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恶意欠薪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可被处以7年有期徒刑。


  按照刑法规定,恶意欠薪,“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被追究刑责。可是实践中,农民工往往被“政府有关部门”推来推去,不知道到底找谁。


  农民工:今天叫我们找清欠办,明天推到让我们找劳动局,劳动局就推我们找信访办,信访办又叫我们来找清欠办,到现在我们就去了半年时间了。


  清欠办,被认为是帮助农民工解决欠薪问题的具体职能部门,但是工作往往只能反复调解,至于认定恶意欠薪,则被他们认为是公安的事情。


  河北廊坊清欠办主任张东利:一般的情况下,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很少,有的故意不给工人发,甲方拨款以后换材料、换周转设备,这个政府部门不管,这个都是双方得利的事,我们就管工资,欠工资的不太多,都是最后决算,牵扯到经济纠纷。应该我们不管,但是不管又不行,它又连体,跟工程又连着的,他就说工人没拿到手,我们也没办法,我们就管工资。恶意欠薪、恶意讨薪,有公安来插手,如果行政部门实在调解不成,请求法院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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