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的包里有200元现金,用红封包着,有2部手机,一部是iphone,一部是其他牌子。我扔了那部其他牌子的,把iphone带了回去。也不敢用,放在家里的冰箱里。”
陈某说,“出于男人的尊严”,自己没有将抢劫的事告诉老婆。
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当庭播放了案发时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当晚21点53分17秒,小林正在拿走ATM机吐出的钞票,陈某从口袋里掏出刀,从后面抓住她的头发,环绕颈部分割了一刀。小林的鲜血顿时喷洒一地,摔倒在地。
陈某随后去拉扯小林的双肩包,一时没有拉下来。于是,他用脚使劲地踹已经受伤倒地的小林。
检察官说,在这期间,小林曾哀求陈某“我给你,不要这样这样好吗”,但陈某毫不脚软,直到抢走小林的包。
在法庭播放监控录像时,林妈妈失声痛哭,伏在老伴腿上,不敢抬头。
“抢劫中最为恶劣的一种,悔罪态度还不诚恳” 检察官当庭请求加重量刑
检察官称,陈某在国庆期间,在宁波的繁华地段,对年轻的单身女性,采取故意杀人手段进行抢劫,是抢劫行为中最为恶劣的一种暴力劫取,按照刑法规定应当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来考虑到陈某在侦查阶段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他提交的量刑建议书是14年6个月有期徒刑,但昨天在庭上,陈某的悔罪态度并不诚恳,因此当庭变更量刑建议,建议法庭对其处以15年有期徒刑。
陈某的辩护人称,陈某犯罪是为了给生病的儿子凑手术费,之前他没有犯罪的前科,动机有别于那些为了吃喝玩乐的罪犯,而且目前的证据并不能证明陈某是事先预谋的,因此请法庭综合考虑,对陈某予以从轻处罚。
经过3轮法庭辩论后,法官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还要赔偿林某损失22.7万余元,限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支付。
面对面 陈父:不敢相信儿子做出这样的事
在法庭休庭的间隙,记者获准进入羁押室,跟陈某面对面。
起初,陈某蹲在地上,情绪低落。看到记者进来,他站了起来。当记者问他“为什么要割喉”时,他把头扭向墙壁一侧,一言不发。
昨天开庭,陈某的妻子、父亲、妻舅都来了。
陈父说,陈某在家是最小的一个,还是独子,上面有3个姐姐。陈某从小是个特别老实的人,他根本不敢相信,这些事竟然是儿子做的,。
昨天,在法庭上,他也是第一次看到抢劫的视频,其间几度低下头揉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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