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言惊魂”时间表
2012.12.28
湖南郴州汝城县,曹再发名下一栋3层自建居民楼被当地高速公路施工方强行拆除。
2013.01.11
曹再发与其姐夫及一名同乡驾驶一辆小车从汝城县出发到达广州。随后其给汝城相关部门发送消息,声称如果相关赔偿不落实一切后果自负。
2013.01.12
汝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赶到广州与曹再发协商未果,曹再发离开所住宾馆。汝城相关工作人员将情况通报给广州警方。
2013.01.13
曹再发给汝城县公安部门相关人员拨打电话,声称如果再不落实赔偿款项,将在广州校园制造血案。当天晚上,广州市教育局在系统内部传达来自公安方面的信息通报。
2013.01.14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向辖区内各级教育单位发布紧急通知,有家长将通知转发微博,一时引起全城惊恐。
2013.01.14
曹再发在记者劝说下,傍晚时分向广州警方自首。
话题
广州教育系统公布
公安预警信息引争议
昨日,一条由教育系统公布出的公安预警信息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一时间引来众多网友热议,预警信息如此发布是否合适成为大家讨论的焦点。
网上一篇报道称,有要求匿名的当地公安系统人士批评教育系统将消息公之于众的做法“很不得当”。他表示,此举已经引发社会恐慌,目前已有媒体介入,但这件事情本身“极有可能是当事人自己在制造话题,试图通过这样的方式引发对自身遭遇的关注”。
这一观点,在网络引起不少网友质疑———人们对自己可能面对的危险没有知情权吗?“广而告之”不对吗?
谏反恐专家:
应该首先解决危机源
昨天,反恐安全专家、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安全与军控研究所所长李伟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问题,应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对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人的控制,二是对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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