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陈波将儿子送回到西彭镇老家。最开始的一段时间,他天天跟同事挤住在一起,后来认识新的女友后,才在外面租了套房子。


  昨天,走马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李经友证实了陈波的说法。尽管已过去了5年多的时间,回忆当初,他仍记忆犹新,“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后,经劝阻无效,最后不得已才采取了强拆手段。”李经友称,陈波的情况虽然比较特殊,但其私自搭建的简易楼梯不符合规定,占用了公共土地,属于违章建筑,周边群众对此反应强烈,“在外面自行搭建是绝对不行,我们也要考虑其他群众的利益。”


  近6年时间过去了,陈波上不到楼的问题依旧没能得到解决。“长期这样也不是办法,难道我一直都不回家吗?”昨天,站在自家楼下,他欲哭无泪。


  对此,李经友建议,双方最好是能协调解决,实在不行,也可走司法途径。


  前妻称他可买一楼


  昨天,记者看到,墙面上陈波当初安装楼梯时留下的印记还清晰可见,而在其前岳父李明友的房内,客厅进入到二楼的楼梯入口处,已被封堵了个严严实实,陈波的房屋犹如空中楼阁。


  熊英英(化名)是李琳的幺婶,当初也是她介绍侄女和陈波认识的。对这个曾经的侄女婿,她和邻居们多了几分同情,并常安慰着他。


  当着众人的面,李明友拨通了女儿的电话。电话那头,李琳的想法和父亲差不多,“离婚后就是两家人了,都要开始各自新的生活。要从我们客厅进出,会显得很不方便。”


  “房子现在都是我父亲在住。”李琳表示,她也不想为难前夫,并给出了两种方案供陈波选择:“他可以买下一楼,也可以将整栋楼一起卖掉,只要按离婚协议,保证父亲能够有70平方米以上产权的房屋就可以。”


  此外,李明友还多给出了一种方案,那就是从他一楼客厅的最右方腾出一个位置,让陈波自行搭建楼梯。


  “前提是他让我每个月交两百块钱的‘借道费’,这也是他女儿的意思。”陈波说,自己收入不高,组建了新的家庭,前妻每月100元的抚养费没兑现,他独自拉扯着儿子。就每月两百块钱“借道费”的说法,李明友没有否认。


  专家说法


  法学专家:最好协商解决


  昨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张理恒认为,本案中原本一套还建房因为产权归属的不同被分割为一楼和二楼两套房产,并且一楼与二楼的居住人之间还进一步形成了不动产的相邻关系。陈波和儿子到二楼居住必须要经过一楼上楼梯,所以陈波享有从一楼过路的通行权,李琳封闭楼梯其侵犯了前夫的这一合法权利。就现实来说,如果陈波可随意进出一楼客厅,会对李琳及家人的正常生活造成妨害,“当事双方最终还是要冷静下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纠纷。”


  心理专家:离婚还可有友情


  在离异夫妻的相处问题上,中国心理学会会员、婚姻恋爱情感心理专家陈志林说,双方应学会相处之道,避免将此前的相互伤害继续延伸。“积极应对,学会自我调节,彼此可通过合理宣泄、积极转移、自我安慰、升华和为他人着想等多种方式,预防因离婚对自己带来的心理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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