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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九龙坡区,陈波望着二楼自己的家欲哭无泪。


  新安热线  昨天,九龙坡区走马镇梓桐村的陈波(化名)望着二楼自己的家,欲哭无泪。原来,必须要经过一楼客厅,陈波才能上下楼,但离婚后,前妻李琳(化名)以“不方便”为由,封堵了上到二楼的楼梯间。从此,他被断掉了回家的路,陈波已有近6年没上过楼。


  两层房屋各占一层


  今年39岁的陈波,老家在九龙坡西彭镇。他28岁时经人介绍认识了走马镇梓桐村的李琳,不久两人结婚。作为倒插门女婿,陈波支付了25000元房款,住进了梓桐村9组农民新村岳父李明友(化名)的还建房。


  但因性格不合,夫妻俩常为琐事发生纷争。3年后,儿子出生了,仍旧没能缓和两人的关系。


  但他们还是将婚姻关系维系下来了,直到儿子两岁多时。2006年10月,又一次爆发冲突后,陈波和妻子协议离了婚,除了一套还建房,没有其他的财产可供分割。


  昨天,陈波出示了当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上面显示:房屋二楼属于儿子所有,陈波作为他的唯一监护人,父子两人共同居住;房屋一楼属于李琳父亲李明友所有,李琳随父亲共同居住。记者注意到,除了陈波和李琳,协议上还有李明友的签字。


  前妻封路不让借道


  很快,新的矛盾又出来了,要上到二楼,陈波必须要经过一楼的客厅,才能到达楼梯间。李琳认为,既然都已经离婚,这样会对她的生活带来很多的不便。“不久后,李琳请来泥瓦匠,用砖头和着水泥河沙将楼梯间给封堵了起来。”陈波说。


  陈波的说法,得到了李家人的认可。“既然一楼归我所有,那我就有权把房屋内的楼梯进行封堵。”李明友表示他也有苦衷。


  李明友说,这套还建房共155.6平方米,女儿离婚后,一楼的两间门面房他当做了客厅。“只有一间卧室,女儿在家时,我就睡在客厅。”考虑到自己年岁已高,上下楼不方便,李明友便将二楼的两室一厅留给了外孙。


  “毕竟女儿还要组建新的家庭,陈波每天从一楼客厅过上过下,对双方的正常生活都有很大影响。”李明友说,为这事,他们经常闹得天翻地覆,甚至好几次还大打出手。不得已,女儿才想出封堵楼梯间的下策,彻底断掉了通向二楼的路。


  自搭楼梯又被强拆


  “其实,当时我也想过其他的一些办法。”陈波说,就在前妻将楼梯间封堵后不久,他买来砖石,请人在房屋背后搭建了一部楼梯,总算有了一条回家的路。


  但是,陈波的新楼梯使用不到半年,就被邻居反映到走马镇政府。在下达整改通知书无效后,2007年7月12日,镇政府联合市政、规划等部门,将他的楼梯给强制性拆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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