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陈锡诚为深圳某投资管理公司的云南罗平投资项目提供帮助,于同年6月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某送的人民币10万元;


  2009年1月至2011年1月,陈锡诚先后五次收受曲靖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殷某贿赂共5万元,并在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审批中,为该局提供支持;


  2010年11月,陈锡诚为曲靖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提供帮助,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副总经理曹某贿送的人民币1万元。


  ……


  但是,那时的陈锡诚仍然保持着低调作风:不喝酒,抽普通烟,穿廉价衣服,只有在最重要场合,他才会穿上仅有的一套高档西服——这套西服还是别人送的。外表看起来他似乎没有变化,但他的内心世界却已经完全被颠覆。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


  “人生观、价值观已经完全扭曲,失去了工作和生活的动力,只想着用权换钱。”


  “非典型”的典型意义


  在常人眼中,陈锡诚不是一个典型的贪官,与他同时被查办的云南省另外两位厅局级官员相比(楚雄州原州委书记杨红卫、云南省地税局原局长王南昆),他没有过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也没有男女作风问题。有人说,造成陈锡诚“非典型”的原因,是他较早被查办,尚未发展到道德完全沦丧的地步。因此也可以说,陈锡诚正在堕落的时候,被终止了下滑,这给了他新生的机会。


  正如陈锡诚忏悔的那样——


  “现在被查处其实对我是好事,如果再发展下去,以我手里的权力,肯定会滑向更深的深渊。到那个时候,恐怕就真的是典型的‘腐败样本’了。”


  说陈锡诚“非典型”,是因为他贪污受贿的数额不大。他有能力,是专家型人才,曾经作出过不小的贡献。只是在升迁无望后心理失衡走上了犯罪道路。由此可见,当前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廉洁教育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我们期待着,在不久的将来,党员领导干部能够抵制腐败,保持廉洁,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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