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诚在法庭受审李志强/摄

陈锡诚在法庭受审


  陈锡诚的堕落历程


  新安热线  几瓶泸州老窖、几条红塔山香烟、几块廉价玉石、一套西服、两个房产证(一套房改房,一套商品房)、20多万元存款、一个证券账户——这就是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云南省建设厅)原副厅长陈锡诚被查获的财产。


  “他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全在这个箱子里了。经我们多方查证,他没有作风问题。”云南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办案人员向记者吐露查案之初的困惑:“这是贪官吗?”


  法院审理查明,陈锡诚在担任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6.98万元,索取和非法收受人民币90万元、港币2万元。11月1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陈锡诚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法院的一纸判决书,将陈锡诚的各种侧面捏合在了一起,向人们展现了一个朴素与贪婪并存,在崇高与丑恶间挣扎,最终走向沉沦的“非典型贪官”立体形象。


  得志时堪为楷模


  陈锡诚生于1955年,他的父亲是一名老红军。1978年,陈锡诚考入云南工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学习,从此,他的生活与建筑紧紧联系在一起。1982年,陈锡诚大学毕业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由于根正苗红,踏实低调,他成为组织重点培养对象。大学毕业仅一年,陈锡诚就被选派到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县担任副县长。此后他的仕途一帆风顺:1985年到云南省建设厅担任规划处副处长,1993年晋升为房地产业处处长,三年后升任副厅长。从大学毕业到担任副厅长,陈锡诚仅仅用了11年时间。这固然有组织着重培养的因素,但陈锡诚自身的努力同样不可否定。


  在陈锡诚人生最辉煌的那段时光里,他可以称为官员的楷模:生活简朴、为人低调,刻苦钻研。他先后在规划处、房地产业处工作,担任副厅长后分管过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村镇建设等工作。他先后担任“云南三江并流世界遗产申报项目”、“99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拆迁建设项目”、“云南省政府金安小区建设”等云南省重大项目的指挥长,每一个项目都圆满完成。可以说,他对云南的建设功不可没。


  除抓好政府重大建设项目工程外,陈锡诚对自己认为有益民生的项目也无条件地全力支持,如云南省流动人口出租房昆明试点建设项目。这个项目旨在解决昆明外来务工者的居住问题,设想采取廉价出租的方式,为外来务工者提供居住保障,同时方便治安、计划生育等部门集中管理,是集服务、管理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利民工程。其构想得到了相关管理部门的肯定,其理念当时在全国亦属领先。


  在陈锡诚的大力协调下,1998年8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云南省流动人口出租房昆明试点建设项目指挥部,陈锡诚担任指挥长负责这个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在陈锡诚的大力推进下,项目在前期进展迅速。他的能力得到了领导、同行和职工们的高度赞誉。云南省建设厅干部职工说:“他是一位专家型、学者型的领导,不打官腔不摆架子,原则性强。”常年与他打交道的同行评价说:“他的工作能力很强,分析问题一针见血,把握政策精准到位,提出的方案切实可行。”


  陈锡诚任职和分管的部门均是权力极大的要害部门,也是贪污贿赂犯罪的高危岗位。但相关部门的调查证明,在1999年以前,陈锡诚没有出现经济问题。“他基本不喝酒,抽烟只抽‘红塔山’,穿的衣服都是几百块钱一套的,很低调。”他的同事们对此印象深刻。


  在侦查人员讯问时,陈锡诚这样回忆自己当时的心态——


  “当时一是想做好工作,报答组织对自己的提拔;二是想干出点儿政绩,靠能力再进一步,所以对自己要求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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