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帖子里的照片可以看到,被“公示”的男子大约四五十岁,梳着大翻头式。但告示是以匿名的方式张贴的,下面没有任何有关部门的署名及联系电话。
新安热线 2日下午,贵州都市网网友“平头百姓”在贵州都市网上发帖称,在金阳客车站附近的地下通道墙壁上出现了几张“谨防骗子”的告示,一个中年男子的头像及姓名被公之于众。市民们对此褒贬不一。有律师认为,这种做法,侵害了别人的名誉权及肖像权。
现场:地下通道贴头像
昨日上午,记者看到网友“平头百姓”的发帖,称日前他在金阳客车站前的地下通道看见,在通道台阶旁边的墙壁上贴着一个中年男子的头像,头像下面写着“小心骗子某某某”的字样,估计是受害者所贴。
随后,当记者来到现场时,粘贴的告示已经被撕掉,只有部分纸张还遗留在墙壁上。
市民:有称赞有反对
“之前我看到过,应该是受骗者贴上去的。”一名在客车站附近打扫卫生的清洁工告诉记者,但这两天他没有看到这个告示。
针对此事,记者在现场进行采访,有四五名市民表示,看到过这个“告示”。与此同时,大家也对该做法发表了不同看法。
市民李先生认为,这样做可以提醒路经此地的市民要多加小心此人,同时可以帮助受骗者抓住此人,避免此人继续行骗害人。而郭女士则认为,这种做法,可能导致骗子产生更强的报复心理。
律师:涉嫌侵权
对此,记者昨日电话采访新区派出所时,一民警表示,至今所里没有看到这个告示,也没有接到受骗人报案。“不过,此举确实有些欠妥。”这位警官建议,市民遇到困难或者遇到骗子,首先应该到派出所进行报案。
事后,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龙光洪律师也表示,把“骗子”的头像在公共场所公之于众的做法侵权。任何人的肖像权及名誉权都受法律的保护,即使是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也仅仅对他的行为作出应有的惩罚,但是,他个人的肖像权及名誉权也应该是完整的。
【重要声明】:新安热线刊载此文仅为提供更多信息方便网民阅读目的,并不代表新安热线同意文章的说法或描述,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