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2011年11月,位于临泉路枫林雅苑小区的开发商“跑路”,急坏了很多业主和债主。很快,警方将涉案人员抓获。昨日,两开发商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2174万元,非法集资骗取他人4385.7万元,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陈先生是合肥一家公司的普通职工,2008年春节前他在临泉路上的枫林雅苑小区买了一套房。2009年3月收房入住。2011年11月,还没拿到房产证的陈先生发现,位于小区内的开发商办公室人去楼空。


  不但陈先生与众多业主在急着四处找开发商,一些债主也纷纷登门讨债。同年11月中旬,数名债主联合报案求助。同年12月,枫林雅苑开发商安徽景都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史某、股东葛某被警方拘留。据了解, 被告人史某,今年63岁,高中文化程度。而被告人葛某,今年50岁,本科文化程度。


  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安徽景都置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800余万元。2010年1月,史某、葛某通过找中介非法垫资代办的方法,将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000万元,虚假增资2174万元。


  此外,从2009年开始,被告人史某、葛某明知公司亏损负债,仍以安徽景都置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利用开发宁国市某医药项目为由,通过支付好处费、由中间人介绍,带借款人到宁国实地参观为手段,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公司和个人非法集资2.16亿余元,其中仅2000万用于宁国某医药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其余大部分借款用于支付高额本息,中间介绍人好处费等。


  2011年9月史某以1900万元价格将宁国某医药项目95%股权转让给他人。至案发时,多名被害人共计4385.7万元的集资款无法返还。


  在法庭上,被告史某和葛某被市检察院指控犯有虚报注册资本罪和集资诈骗罪。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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