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合肥新闻摘,买了商用房却引来四场官司,安徽岳西县居民叶定红为了开旅馆可为是费尽周折。 在意外发现县住建局向法院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有假以后,叶定红将县住建局告上法庭。此后,她再次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索要赔偿金。安庆市中院一审判决后,叶定红和开发商都对判决结果服,都提起了上诉。3月28日,该案在安徽省高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这已经是买房这两年时间里,女房主女叶定红第四次打官司。


  业主起诉住建局替开发商“造假”


  2009年8月,叶定红在岳西县城金太阳购物广场购买了1号楼的3层约1000㎡的商用房,打算开一家宾馆。2009年8月29日,叶定红和开发商岳西县安乐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安乐房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总价440多万元。


  2011年2月14日,认为开发商逾期交房,叶定红将安乐房产公司告上了法院,但在取证期间,叶定红意外发现,住建局提供的竣工验收材料有问题。于是,叶定红将岳西县住建局告上法院。


  岳西县法院一审认为,岳西县住建局在未经环保、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规划部门未签署意见,对安乐房产公司开发的金太阳广场1、2、3栋楼工程进行备案登记,是违法的,因此确认岳西县住建局的该行政行为违法。2011年底,安庆中院驳回岳西县住建局的上诉,维持原判。


  告开发商违约索赔749万


  想不到经过两场官司之后,叶定红的维权之路才完成了一半。


  在法院判处岳西县住建局备案登记无效后,叶定红将开发商告上了法院,要求开发商对房屋进行综合验收后交房,并赔偿749万余元损失。与此同时,开发商则提起了反诉,要求叶定红立即偿还尚未支付的55万元购房款。


  原来,叶定红与安乐房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时,双方曾明确约定,开发商必须要对房屋进行综合验收,并于2009年12月28日前交房。尽管2010年9月开发商发曾通知要求叶定红入住。但叶定红认为对方已经逾期交房,且不能提供房屋综合验收材料,所以要求开发商依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对此,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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