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合肥新闻摘 ,“为了给市民违章停放的车贴罚单,城管的执法车就能占用斑马线么?”昨日,张先生反映上周五在合肥目睹的一幕。对此,合肥包公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回应称,因为附近找不到可停的车位,出于执法需要只能临时停放。
市民爆料
城管执法时违章停车
张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当时拍下的照片。照片上,一辆牌照为皖A92711的白色汽车停在斑马线中央,车上有“城管行政执法”的字样。张先生回忆说,上周五上午,他将车临时停放在宁国路路边。办完事回来取车时,他发现车窗上贴着一张违章停车的罚单。
认领了罚单,张先生便驾车离开。途经宁国路与南一环路交口下穿桥上方的人行道附近时,他赫然发现一辆城管执法车停在斑马线上,几位老人过马路时不得不小心避开绕行。不远处,几名城管工作人员正忙着拍照抄牌贴罚单。
“城管的车怎么就不停好?谁给他们贴罚单?”愤愤不平的张先生就近停好车后便拍下了城管执法车违章停放一幕。
部门回应
对车辆行人影响不大
据了解,这辆执法车属于合肥市包公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工作人员袁女士回应称,如此停放是出于执法需要。她介绍称,当时队员在对违章停放的社会车辆进行拍照贴罚单,苦于附近找不到停车位,停太远又不方便,最后只能就近选取斑马线临时停放。
“人行道在下穿桥上方,停在那对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影响不大。”袁女士表示当时停放的时间不长,开了七八张罚单后便驾车离开,估摸也就10分钟左右。目前,该队已对相关队员进行了批评。
律师说法
要看是否属紧急情况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的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显然这样是不太妥当的。”安徽省律师协会理事汪培文律师认为,城管部门被交警部门授权查处违章停车,其执法主体地位比较特殊,目前相关的法律对此还没有明确规定。不过,就算是警车,非紧急情况下也不能享受道路优先通行权。执法不应成为城管执法车违章停放的合法合理理由。城管部门应当自律,带头做表率。记者 李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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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庐阳区城管在长江中路严查违停
一个月里,两千多辆吃罚单
本报讯 2月25日开始,合肥市庐阳区城管部门在长江中路开始严查机动车辆违章停车现象,每小时抄单一次。记者昨日获悉,一个月以来共有2103辆机动车因违章停车被查处。“这个数据和以前相比有了大幅下降。”庐阳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人说。
“上个月开始,我们在长江中路周边每小时抄单一次,并向驾驶员发放了共计6600多张‘停车地图’,现在看来效果还不错。”昨天下午,庐阳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刚开始的一周,每天查处违章停车的数量在130多辆,随后几周明显减少,“到了上一周,每天只有50多辆机动车被贴单。”
“在严查之前,长江中路路段每天违停车辆在150辆左右,现在大大减少了。”该负责人称,希望市民们能够继续按照“停车地图”指示停放车辆,避免吃到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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