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合肥新闻摘,3月初,浙江省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对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以及行人不走斑马线过马路进行处罚,20多天对两类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达到上万起,甚至出现有行人不服从处罚动手打交警的现象。昨天,记者从合肥市交警支队获悉,合肥市已将整治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作为常态工作,但面对行人闯红灯,交警处罚比较困难,实际执法中多以批评教育为主。


  现场:闯红灯易“随大流”


  昨天下午,在省城宿州路与长江中路交口,记者看到人行横道亮起红灯时,多数行人都站在路边等待,然而仍有个别行人无视红灯,穿梭在车辆中过马路,而且一旦有人带头闯红灯,其他等待的行人就三三两两跟风,能坚持到底等待绿灯的行人很少。


  “目前行人闯红灯比较明显的路口主要集中在老城区,像宿州路与长江路交口、宿州路与淮河路交口、寿春路与阜阳路交口以及三里庵附近的路口比较集中。中国式过马路一般都出现在人流量较大的路口,老城区商业、文化、休闲娱乐比较集中,人流量密集闯红灯行为更常见。”合肥市交警支队秩序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去年元旦至今,合肥市共处罚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1690起,包括闯红灯、横跨护栏以及不走人行横道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处罚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标识518起。“对于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以及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大多都是以批评教育为主,对于确实不服从管理的才坚决予以处罚。”


  难点:交警没有强制措施


  “根据道路交通法和安徽省的相关规定,行人、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标识分别处罚20元和30元,行人不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天桥过马路罚款50元。”该负责人还介绍,根据公安部规定,对于事后无法收缴罚款的,执勤民警可现场出示违法告知书并现场收缴罚款。“现在每个民警都配有执法记录仪,现场收缴罚款也能保证执法过程公开可见。”


  然而,即使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有法可依,但实际执勤中不少民警都表示仍存在执行难。“我曾经在寿春路与宿州路交口处罚过一个未按规定走过街天桥的女同志,一开始她不买账,我跟了她两三百米,她才接受处罚。”庐阳交警大队路面民警陈警官介绍,对于闯红灯,一般会处罚带头的人,并对后面的行人进行阻止和批评,但对行人不能采取强制执行,具体执行起来比较困难。“机动车可以扣留驾驶证,非机动车可以扣留车辆,但要处罚行人最大难点在于没有交警可控制的强制措施。”


  交警庐阳大队二中队李队长也告诉记者,他就遇到过行人为了20元罚款跟民警吵了几个小时的。


  建议:市民提高安全意识


  陈警官介绍:“去年合肥创建文明城市期间,交警部门对行人和三小车交通秩序开展集中整治,取得了不错的短期效果,但交警警力有限,处罚也不是整治的目的,道路秩序还需要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自觉、长期维护。”


  陈警官说,每一个违法法律的人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一个路口一般只有一两个交警,闯红灯一般是一群人,交警根本没法一个个处罚。“交警的警力有限,处罚措施、处罚力度都是有限的,关键是市民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升公共道德意识,自觉维护城市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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