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2010年8月11日,合肥逍遥津公园内发现一具浮尸,由此引出一起两名青少年抢劫、强奸、杀害14岁少女的恶性案件。2013年3月8日,小编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已于近日对逍遥津公园命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高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封城有期徒刑二十年。
两少年抢劫强奸14岁少女后杀人
2010年8月10日下午,高飞和封城在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公园与被害人茗茗(化名)相识,双方相约当晚再次见面。因二被告人认为茗茗家庭经济条件较好,遂预谋抢劫其钱财并选定作案地点。
当日21时许,二被告人将茗茗带至逍遥津公园西边偏僻处,趁茗茗趴在石桌上睡觉之际,被告人高飞用砖头猛击其头部数下,并伙同被告人封城用手掐住茗茗的颈部,致茗茗丧失反抗能力,随后二被告人将茗茗抬至案发地南侧的小土坡上,并轮流翻找茗茗财物,期间高飞、封城相继对茗茗实施了奸淫行为。为了毁灭罪证,二被告人将茗茗推入附近小河,将其身体强行按入水中直至停止挣扎后离去。
被害时,少女茗茗年仅14岁,安徽寿县人。据了解,茗茗的爸爸妈妈一直都在上海工作,茗茗则留在了老家与舅舅家一起生活。
因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不好,茗茗辍学后就在一个工厂里打工。在2010年7月的一天,茗茗与家人产生了争执,随后离家出走来到了合肥。谁知,这次出走却导致她与家人从此阴阳相隔。
据了解,本案中两名被告人案发时都未成年,高飞出生于1993年;封城出生于1992年,两人都是霍邱县人。
法院认定一被告人系轮奸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飞、封城抢劫、强奸及故意杀人罪名成立,且两名被告人均一人犯数罪,应予数罪并罚,其中被告人封城在明知高飞已经强奸了茗茗的情况下,又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系轮奸,应从重处罚。但因二被告人犯罪时均不满十八周岁,对其犯故意杀人罪应从轻处罚,对其犯强奸罪、抢劫罪应减轻处罚。
据此,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高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一千元;判处封城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一千元,同时判处两被告人共同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46960元并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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