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表示,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调研电子商务征税,将从制度对其进行完善,既要促进其发展,又要使其健康发展,同时还需要履行纳税义务。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就提出“关于制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的议案”和“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草案)”,以规范电子商业缴税行为,并直言全国平台型电商漏税超过1000亿元。对此宋兰回应,电商漏税超千亿元说法没有深入调研,企业本身不可能去判断这个事情,下这样一个结论有点盲目。“电子商务是我们研究的一个难题,其是虚拟化的交易,监控难度比较大,加上目前管理手段还相对落后,对电子商务征税我们正在抓紧研究调研。”


  关于电商征税问题,全国政协委员、苏宁云商集团董事长张近东认为,电商虽然有平台型电商和自营型电商的区别,但征收营业税应该是不分电商性质的。宋兰对此表示,“我们对整个商业服务业是尊重的,征税有其严肃性和必要性。”建议针对淘宝等C2C平台的小卖家,可以按照营业额基准收税,并对特殊群体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等。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委员徐晓兰认为,是否对电商征税应该有一个时间表,否则对已缴税的企业不公平。但也不可忽视电商企业对社会做出的贡献,电商带动就业即是很重要的方面。并且,从电商从业者年销售额来看,70%-80%都属于小微企业,应该给予扶持,给他们一段时间先培养壮大起来。让人欣喜的是,目前阿里巴巴已经意识到了税收问题,也正在引导卖家。徐晓兰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应该认真研究电子商务企业的特殊性,出台对该类企业的分类指导意见,不能笼统一概而论。相关部门可以根据网站年销售额的多少,来决定征税与否及税率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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